关于Jordan品牌雪服因Logo过于相似导致耐克向Skiman发出警告的事件,以下是一些可能的背景和解释:
1. "品牌保护":耐克是一家全球知名的运动品牌,对自身品牌形象和知识产权非常重视。当发现其他品牌的产品与耐克品牌形象相似时,耐克可能会采取法律行动以保护自己的品牌权益。
2. "Logo相似性":据报道,Skiman品牌的雪服Logo与Jordan品牌的Logo非常相似,这可能导致了消费者混淆,影响了耐克的品牌声誉。
3. "警告与协商":耐克向Skiman发出警告,可能是希望Skiman能够主动采取措施,避免进一步的法律纠纷。这可能包括修改Logo、停止销售相关产品等。
4. "市场影响":耐克与Jordan品牌在市场上拥有强大的竞争力,任何可能损害其品牌形象的行为都可能对其市场份额产生负面影响。因此,耐克对这类事件非常敏感。
5. "行业规范":在服装行业,品牌之间的竞争非常激烈。为了避免品牌侵权和市场竞争中的不正当行为,许多品牌都会采取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综上所述,耐克向Skiman发出警告的原因可能是由于Logo相似性可能导致消费者混淆,损害耐克品牌形象和市场竞争力。在市场竞争中,品牌保护至关重要,这也是耐克采取行动的原因之一。
相关内容:
记者|覃思悦
耐克(Nike)正在因为品牌商标纠纷与滑雪运动品牌Skiman对峙。
Skiman总部位于美国科罗拉多州,主要销售滑雪服饰。据多家外媒,因Skiman的品牌logo与耐克子品牌Jordan的品牌logo过于相似,耐克已正式向这家滑雪品牌提出警告,要求对方自愿放弃该商标,否则Skiman将面临法律后果。

公开信息显示,Skiman的商标注册于2020年。记者在该品牌官网看到,首页推荐的不少热门商品上都印有非常显眼的品牌logo。
耐克方面表示,公司没有在Skiman注册商标时提出质疑。但当对方基于该商标创建网站及其他线上平台并销售相关商品时,耐克必须表明自己的反对态度。
传奇球星迈克尔·乔丹与耐克公司的合作开始于1984年。彼时,处在新秀年的乔丹还并未成为“飞人”,但耐克还是以破纪录的价格,与其签下五年250万美元的合同。
之后耐克为乔丹推出了第一代签名鞋“Air Jordan 1”。红、黑、白三种配色,让这双球鞋成为划时代的产品。推出“Air Jordan 1”的第一年,耐克就赚取了1.26亿美元。
耐克在推出第三代Air Jordan系列球鞋时,正式启用“Jumpman”标志,并随后发展出旗下Jordan品牌(Jordan Brand)。
根据财报,耐克公司在2022年总营收超467亿美元,其中Jordan Brand营收51亿美元,贡献超过总业绩的10%。而在过去五个财年里,Jordan品牌的总收入达到194亿美元。
根据乔丹和耐克的协议,这家美国运动巨头将每年向乔丹支付特许权使用费,费用金额为旗下Jordan品牌5%的销售收入。
这意味着,仅2022年一年,乔丹通过Jordan品牌得到了2.56亿美元的收入。这笔收入超过了其职业生涯薪水总和的两倍。在征战NBA的15个赛季中,乔丹的场上收入总计约9370万美元。
事实上,这已经不是耐克第一次面对商标相关的纠纷。随着Jordan品牌影响力的不断扩大,运动鞋服市场上一直在不断出现与“飞人”logo相似的品牌。
在中国市场,中乔体育与Jordan之间的纠纷一直极具讨论度。对于中国消费者来说,“中乔体育”这个名头或许会有些陌生,毕竟它之前用的一直是“乔丹体育”的名号。
2000年乔丹体育在福建晋江成立后,中国市场长期存在着两个“乔丹”:一个是美国“乔丹”,另一个则是“中国乔丹”。
虽然吃到了不少与美国传球篮球巨星同名的红利,但乔丹体育也因此长期背负“山寨”形象。
2012-2016年,乔丹体育先是与美国NBA篮球明星迈克尔·乔丹多次在最高法对簿公堂,几场诉讼均以后者败诉告终。
2016年之后,乔丹体育又与Jordan品牌在法庭上展开拉锯战,不过这次败诉方变成了中乔体育。
2020年4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对于美国Jordan品牌状告乔丹体育体育公司商标侵权案做出裁决,乔丹体育败诉。根据判决,乔丹体育公司不得在服装鞋帽袜等商品上再使用“乔丹+图形”的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