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自创品牌"完全有可能"热销,而且历史上已经有很多成功的案例。但这并非易事,成功背后需要多种因素的结合。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为什么明星自创品牌可能热销?"
1. "强大的粉丝效应和信任基础:"
明星对其粉丝拥有巨大的号召力。粉丝往往愿意追随偶像的推荐,购买他们代言或创立的产品。
长期建立的信任关系使得粉丝更倾向于尝试和购买偶像品牌的产品,认为是在支持偶像。
2. "自带流量和曝光度:"
明星本身就拥有巨大的社交媒体粉丝基础和媒体关注度。品牌可以借助明星的知名度快速获得初始曝光。
无论是红毯、综艺节目还是日常分享,明星都可以自然地为品牌进行宣传。
3. "精准的目标客群:"
品牌的目标客群很大程度上就是明星的粉丝群体,这部分人群画像清晰,购买意愿相对较高。
4. "个人品牌加持:"
如果明星本身具有专业性、独特性或某种代表性形象(如时尚博主、美妆专家、运动员等),其个人品牌调性可以直接迁移到产品上,吸引特定消费群体。
5. "情感连接和话题性:"
明星品牌往往带有情感色彩,粉丝购买不仅仅是购买产品,也是购买一种情感寄托或身份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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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经济学人》7月3日文章,原题:一线明星如何搅动消费品行业明星正从广告牌和大银幕走向商业世界。贾斯汀·比伯的妻子、模特海莉·比伯近期以近10亿美元的价格出售了她的化妆品品牌。真人秀明星金·卡戴珊创立的内衣品牌年销售额也达10亿美元,预计很快将上市。歌星蕾哈娜现在已是亿万富翁,但并非直接因为音乐事业,而是得益于她的美妆品牌。好莱坞演员瑞安·雷诺兹则活跃于电信等多个领域。令人惊讶的是,许多明星企业已成为创新消费品的来源。
明星利用名气推销商品由来已久。篮球明星迈克尔·乔丹过去40年通过与耐克的合作获利超15亿美元。据传雀巢支付超4000万美元请老牌男星乔治·克鲁尼代言咖啡。20年前,职业摔角手胡克·霍根曾推广过方便食用的“霍克斯特”芝士汉堡预制速冻食品。这种现象仍在延续。
与传统明星代言相比,新一代明星品牌让顶流明星转型为资本家。海莉·比伯等人深度参与企业运营并持有不同比例的股权。许多明星开始重新思考传统代言和品牌授权协议的价值。社交媒体让他们能直接触达粉丝,而DTC(直接面向消费者)模式让产品上市比以往更容易。既然真正的财富在于创建和拥有品牌而非广告代言,何不亲自下场?
这种思维正在改变消费品的生命周期。正如制药巨头为更新药物流水线,会收购生物科技初创企业,消费品巨头也正在收购最成功的明星品牌。这种联姻合乎逻辑:建立品牌最困难的是首批10万件销售,而一线明星自带粉丝基础。当明星品牌起步后,消费品巨头可利用其网络助其成长。因此,我们看到一系列收购案例,比如近期酒业巨头帝亚吉欧以约10亿美元收购克鲁尼部分持有的龙舌兰酒企,又以最高6.1亿美元收购雷诺兹部分持有的金酒生产商。
不过,仅靠名人效应无法让平庸产品热销。随便翻看化妆品店的打折区,就能看到不少明星的美妆品牌滞销库存。当代消费者会迅速在社交媒体发布产品评测。粉丝或许会尝试明星推出的新款口红或T恤,但若体验不佳绝不会复购。优质的明星品牌兼具创新性和创造力,能为所有者带来丰厚收益。但就像演艺事业一样,也可能遭遇惨败。(林悦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