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皮包公司合伙演戏招商是一种违规行为,可能涉及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不仅会损害合作伙伴的利益,还会对招商对象造成经济损失,同时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我强烈建议您不要采取这种方式进行招商。
在设立公司并进行招商时,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1. 真实合法:公司设立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招商宣传必须真实、合法,不得进行虚假宣传或者欺诈性宣传。
2. 公开透明:公司设立和招商过程应该公开透明,不得隐瞒重要信息或者采用欺诈手段。
3. 合法合规:公司运营和招商活动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社会公德。
4. 诚实守信:公司应该诚实守信,不得采用欺诈手段进行招商,不得隐瞒重要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
如果您需要进行招商活动,建议您采取合法合规的方式进行,例如通过真实的公司进行宣传,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诚信为本,建立良好的商业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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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设立皮包公司,相互配合骗取加盟商的加盟费及保证金。近日,信某、范某等21人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内蒙古自治区奈曼旗检察院提起公诉。
2014年4月,信某注册成立了皮包公司——山东智铭投资有限公司,并以“中企亿融”品牌招揽加盟商加盟。2015年4月,范某进入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运营模式和招商政策,并与其他20人以山东智铭投资公司招商人员的名义进行招商。
在招商加盟过程中,他们宣称公司与银行、保险公司等有资金对接,虚假抬高公司的资金实力。但实际上,该公司没有任何实际发生的业务。公司业务人员通过让客户考察事先安排好的“加盟店”,创造业务量多、放款量大、公司运营正规的假象,以此骗取客户信任。骗到加盟商的加盟费及保证金后,他们均按不同比例获得提成。
据悉,信某、范某等21人共骗取全囯13个省区40余个加盟商加盟费及保证金500余万元。
(徐鹏飞 马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