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开的司法报道,近日,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对一起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判处被告人张某峰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五万元;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这四名被告人自2021年起,在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租赁场地,设立仓库,并分工合作,生产假冒“KIWI”牌鞋油。他们通过线上平台等方式进行销售,并试图将这些假冒鞋油出口到国外。经查,被告人等人共生产、销售假冒“KIWI”牌鞋油25万余盒,涉案金额巨大,已达到刑法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等人未经注册商标权利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应依法惩处。最终,法院根据被告人等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作出了上述判决。
此案体现了我国法院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以及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决心。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是违法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广大消费者应提高维权意识,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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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王英鸽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王烨捷)未经商标权利人许可,假冒国际知名鞋油品牌“KIWI”注册商标生产、销售,并试图出口国外,被海关扣押、查封了25万余盒……这种恶意“傍名牌”的行为,不仅侵害了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国家形象,对正常的市场秩序造成了严重破坏。
10月28日下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浦东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丁某等4人因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到一年七个月不等,并处以相应罚金。

经审理查明,“KIWI”等文字及图形均系我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注册的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3类:鞋膏等。2020年6月起,在未获得注册商标权利人许可情况下,被告人丁某在安徽省某村开设工厂,雇佣被告人马某、郑某、罗某等人,以非法牟利为目的,从他处采购原料配件,并组织工人生产带有“KIWI”图文注册商标的鞋油。其中,马某负责现场协调、工资统计、发货等,郑某负责采购鞋油包装盒原材料及压模加工,罗某负责鞋油熬制及质量把控。
2021年3月,由涉案工厂销售出去的25万余盒假冒鞋油被宁波海关查扣,销售金额约23万元。之后,上海警方查获了丁某等人的制假窝点,并在现场查扣了大量假冒“KIWI”图文注册商标的鞋油成品,货值约12万元,同时查扣了大量用于生产的鞋盒盖及铁皮。马某、郑某、罗某3人被现场抓获,丁某也于一周后向公安机关主动投案。
法院最终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等,分别对4人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到一年七个月不等,并处以相应罚金。
据了解,本次庭审也是上海浦东法院“倪红霞法官工作室”与中国(浦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共同举办的涉外知识产权保护“以案释法”交流活动的重要内容。活动中,来自浦东新区的十余家内外资企业代表旁听了庭审,并在庭后与知识产权庭的法官们进行了交流座谈。
此前,在《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公布后,上海浦东法院于7月28日发布了打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引领区的十项举措,其中特别提到要“依托法官工作室推进协调联动共治,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