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侈品牌Bally因成本2000卖6000还以次充好,遭监管部门重罚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奢侈品牌Bally因以下行为被罚款:
1. "价格操纵/欺诈性定价":以成本价(2000元)出售标价6000元的产品,这通常被视为价格欺诈或利用虚假标价进行不正当竞争。 2. "以次充好":销售质量不符合描述(即“次品”)的商品,欺骗消费者。
这种“先虚标高价,再用低价次品充当”的营销手段,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和品牌声誉。
"通常情况下,这类行为会面临以下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即销售伪劣商品或价格欺诈所获得的利润(6000元 - 2000元 = 4000元)。 "罚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例如中国的《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会对企业处以罚款,罚款金额可能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而定,有时会超过违法所得。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要求品牌立即停止这种欺骗消费者的销售方式。 "召回问题产品":可能会被要求召回售出的不合格产品。 "公开道歉":在某些情况下,监管机构或法院可能会要求企业公开承认错误并道歉。 "信用记录受损":此类违法行为会被记入企业信用记录,影响其未来的商业合作和声誉。
"请注意:" 您提供的信息是概括性的描述。具体的罚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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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3月30日电 (赵佳然)近日,瑞士奢侈品牌Bally关联公司巴丽(上海)商业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因以次充好,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4.1万余元,没收违法所得4085.5元。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被罚款原因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据详情显示,当事人总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以1590元的单价进口Bally Schuhfabriken AG 75件,此款女装针织上衣进货单价1590元,海关关税税率6%;即该款货品海关征收单价货品关税税金:95.4元,该款货品成本单价=219.1元+95.4元+1590元=1904.5元,2021年8月18日销售1件,销售额为5990元,现库存6件(已封存),7件货值金额为:41930元。

也就是说,Bally销售上述上衣的单件利润超过4000元

这条消息让网友们大跌眼镜:利润那么高,还好意思以次充好?

来源:微博截图

此前,Bally还曾在2021年因违反产品质量法被罚处。天眼查App显示,巴丽(上海)商业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曾于2021年1月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2376.01元,并罚款2.5万元,原因为销售不合格产品。

公开资料显示,Bally为1851年创建于瑞士的奢侈品牌,主营产品包括时装、鞋类及手袋等。年报显示,Bally年净亏损同比扩大1208.53%,续亏7180万美元,上年同期亏损548.7万美元;营业总收入13.22亿美元,上年同期营收为3.73亿美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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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罗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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