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彭于晏代言减肥药”以及后续的辟谣和法院判决,这里梳理一下相关情况:
1. "事件起因":确实有网络爆料称彭于晏代言了一款名为“露卡素”的减肥药。这一消息在社交媒体上迅速传播。
2. "彭于晏方辟谣":彭于晏工作室很快对此进行了辟谣,声明称该消息不实,彭于晏并未代言该产品。工作室还提到,对于不实信息散播给其带来的困扰表示遗憾。
3. "“蹭热度”争议":尽管辟谣了,但一些营销号或自媒体可能继续围绕此事进行报道或暗示,这被一些人解读为“蹭热度”。具体到“蹭热度”是否构成侵权以及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是后续法律程序的核心。
4. "法院判决":根据公开的报道(例如来自北京互联网法院的信息),法院确实受理并判决了相关案件。判决结果通常倾向于:
"认定侵权":法院可能判决发布不实信息(如“彭于晏代言减肥药”)并以此吸引流量、蹭热度的自媒体或个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例如停止侵权行为、公开道歉、赔偿损失等。
"支持维权方":法院支持了彭于晏工作室或相关方的起诉,认定其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侵权方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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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青年报
“不节食不运动,就能喝出好身材!” 某款减脂产品文案令人心动,代言人还是彭于晏?

3月29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这起“假代言”案件,二审认定两家公司的行为构成对彭于晏肖像权的侵犯,应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彭于晏22万余元。
彭于晏“被代言”
“我们万康,签下了彭于晏的肖像权!今后,我们每一款产品上都会出现彭于晏的照片!”2019年12月21日,万康公司举办品牌招商大会,负责人黄某在招商会上慷慨激昂地宣布了这个“好消息”,并将印有彭于晏照片的相关产品进行公开展示。
某微信公众号当天即推文,“万康签约最自律的男神彭于晏”,并附上涉及彭于晏的多张代言图。

在发现被侵权的情况后,彭于晏工作室于2019年12月21日发布辟谣声明,澄清彭于晏与“万康”品牌无任何形式的合作。然不实代言信息仍在微博、微信等各大平台传播。
彭于晏发现澄清无果,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万康”品牌运营方万康公司与品牌权利人裕美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公证费等费用共计100万余元。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
万康公司利用彭于晏的肖像和影响力进行产品推广,以达到其商业目的,对相关不实消息在相关自媒体上出现乃至扩散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万康公司与裕美公司共同构成对彭于晏肖像权的侵犯,故一审法院责令两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在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及中国青年报上针对此事发布致歉声明,并赔偿彭于晏经济损失、精神损害赔偿金、维权支出费用等共计22万余元。
万康公司不服,向上海一中院提起上诉。但结合彭于晏肖像的商业价值以及万康公司的使用目的、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后果及影响等诸多因素,上海一中院对一审确定的责任承担方式和赔偿数额予以认同。上海一中院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素人”也要小心“被代言”
本案审判长兼主审法官任明艳指出,肖像权是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依法享有利益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是自然人人格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肖像权包括公民有权拥有自己的肖像,拥有对肖像的制作专有权和使用专有权,公民有权禁止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或对肖像进行损害、玷污。
任明艳法官提醒,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商家的“代言人”选项已经从知名艺人等逐渐转向一些具有特定身份标签的“素人”,公民若发现自己的肖像权受到侵犯,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中国青年报(ID:zqbcyol 编辑:陈垠杉)综合上海法治报、上海一中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