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确实是一个非常令人担忧的现象,并且已经不再是偶然个例,而是暴露出一种有组织的、公司化的售假模式。这种直播间通常具有以下特点:
1. "极具诱惑力的低价:" 以“几十元、几百元抢大牌尾货”为噱头,价格远低于市场正常价,吸引眼球。
2. "“工厂直供”、“清仓甩卖”等虚假宣传:" 承诺是品牌方或工厂的库存处理,但实际上货源非法。
3. "“公司化运作”:"
"专业团队:" 通常有专业的直播团队(主播、运营、客服、场控)。
"流水线式直播:" 可能同时开启多个直播间,轮番轰炸,制造热销假象。
"虚假客服:" 快速响应订单,处理“售后”(通常是无效的承诺或直接拉黑)。
"组织货源:" 有专门的渠道或工厂(通常是假货工厂)进行生产或采购。
4. "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核心问题是售卖的并非真正的品牌商品,而是高仿、山寨货,甚至是劣质产品。
5. "利用直播平台规则漏洞:" 通过快速发货(通常使用“虚拟地址”或“转运仓”)、制造抢购氛围、限制评论和退换货等方式规避平台监管。
6. "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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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们,看过来!‘露露乐蒙’‘汤米’‘冠军’大牌尾货清仓,专柜价上千元,今天直播间只要99元起,保证正品,假一赔十!”镜头前,网店主播举着知名品牌logo的裤子卖力吆喝,屏幕上“库存告急”的弹窗不停跳动,你会心动吗?近日,一个以“文化传播公司”为幌子、通过直播平台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团伙被闵行区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主犯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小张在直播间看到主播热情推销售价99元的“露露乐蒙”运动短裤,随即下单。但收到货后却发现面料薄透、走线歪斜,还散发刺鼻气味。“这哪是正品啊?”小张越看越不对劲。他打开网购平台软件,拍了几张裤子照片发给客服,对方却轻飘飘甩来一句:“一分价钱一分货,觉得不合适就退货。”
小张不知道的是,他所看到的直播间,背后是一个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的售假团伙。
2021年6月起,李某组建起十余人的团队,以“文化传播公司”为掩护,在多个平台开设直播间销售假冒服装鞋帽。该团伙内部分工明确,李某作为核心人物统揽全局,进货渠道与商品定价由其一人决定;直播部门由李某与沈某负责,白某负责日间公司管理;白天另有七八人组成发货部,负责打单、发货、售后退回的快递。此外,还设有财务、客服、团购运营等岗位。
该团伙通过定制热门款式、策划直播剧本、统一客服话术等方式,每日吸引大量消费者下单,日均发货超百件。
经查,2022年1月至案发,该团伙销售假冒商品金额共计人民币126万余元。公安机关在其经营地点查扣假冒商品1万余件,货值金额达61万余元。
闵行区检察院经审查认定,李某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进行销售,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今年5月28日,闵行区检察院依法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李某等人提起公诉,并结合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认罪悔罪态度,提出量刑建议。最终,量刑意见被采纳,李某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同时,追缴违法所得,没收扣押在案的赃物及作案工具。
检察官提醒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属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该罪主要保护的法益是国家的商标管理制度以及商标权利人对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利。无论消费者对其购买的系假冒商品是否知情,均不影响该罪的成立,切莫认为“知假买假”便可免受法律制裁。同时,消费者在直播购物时需提高警惕,对于价格明显低于市场合理范围、品牌信息模糊不清,或主播对商品真伪、验货事宜刻意回避的情况,应保持理性判断,避免因“捡漏”心理盲目下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