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战狼公司因侵权吴京被限制消费”的消息,目前没有公开的、权威的信息来源证实这一说法。
需要注意几点:
1. "信息来源的可靠性":网络信息鱼龙混杂,未经证实的消息不应轻易传播。限制消费通常是由法院或相关机构基于明确的判决或裁定作出的,会具有一定的公开性。
2. "主体区分":“战狼”通常指代以吴京为代表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特种部队形象,或者与其相关的影视作品(如《战狼》系列电影)。如果指的是与吴京相关的公司(例如他参与创立或担任股东的),那么需要明确是哪一家公司。如果指的是其他使用“战狼”名称但与吴京无关的公司,则侵权主体和对象需要更清晰的界定。
3. "限制消费的性质":在中国,“限制消费”通常是指法院根据生效判决,限制被执行人(即欠债不还或实施了其他被法律禁止的行为的个人或单位)进行高消费行为的一种执行措施。这通常与债务纠纷或侵权赔偿判决有关。
"总结":截至目前,没有可靠的公开信息表明吴京本人或其直接关联的、以“战狼”命名的主体因侵权被限制消费。如果此事属实,很可能涉及具体的法律诉讼和判决,相关信息(如判决书摘要或法院公告)应该能在官方渠道(如裁判文书网、法院公告等)找到。
建议关注官方发布
相关内容: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战狼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新增一则限制消费令,限制消费对象为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杨春祥,申请人为吴京,其关联案件为该公司与吴京相关网络侵权责任纠纷。
此前,战狼公司因销售槟榔产品外包装及兑奖卡含有吴京肖像且标注“吴京助力‘战狼’品牌”字样,被吴京起诉,法院判决其赔偿吴京34.2万元。不久,该公司又因上述案件成为被执行人。
来源:中新经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