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您提到的“演员吴京起诉”事件,主要是指2023年发生的一起涉及吴京及其工作室与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CMC)及其原董事长韩三平、原总经理张伟平的纠纷。
以下是该事件的关键点:
1. "起诉对象":吴京起诉了中影公司、韩三平、张伟平。
2. "起诉理由":
"合同纠纷":吴京指控中影公司、韩三平、张伟平违反了双方签订的《委托创作合同》,未按约定支付报酬。
"侵犯名誉权":吴京还指控韩三平、张伟平在社交媒体上发表的言论侵犯了他的名誉权。具体来说,是针对吴京参与某项目(据报道与某地政府合作)时,韩三平、张伟平在网络上发布的一些批评性或质疑性言论。
3. "核心争议":此次诉讼的核心在于经济纠纷(报酬支付)和随之而来的名誉权损害赔偿。吴京方面认为其作为《战狼2》等大片的幕后重要参与者(如担任制片人、出品人等),为中影公司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但并未得到应有的报酬回报。同时,他认为前中影高层的负面言论损害了他的声誉。
4. "背景":该事件发生在中影公司经历高层变动、以及行业环境发生变化的背景下。吴京是中国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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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向深圳市石安电源技术有限公司、上夏实业(深圳)有限公司公告送达吴京与其人格权纠纷案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材料,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开庭审理。
公告显示,吴京请求法院判令上述两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销毁所有带有吴京姓名和肖像的宣传广告,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精神抚慰金10万元、维权合理开支1万元,共计111万元。

据此前报道,在裁判文书网上,多家企业因侵害肖像权、姓名权与吴京产生过纠纷。其中不乏商家突出剧照中的“吴京”,来营销获利的案例。
近年来,在吴京对战狼(北京)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战狼品牌管理有限公司、青岛星缘啤酒有限公司、南京奢健食品贸易有限公司、四川浩川雅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的起诉中,法院分别判决被告赔偿61.3万元、34.2万元、30.3万元、30.3万元和30.1万元。
来源:红星新闻综合江南都市报、天眼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