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很有意义且具有地域特色的主题。围绕“北疆蒙芽·哈乐米吉”,我们可以构思一个关于凝聚社会力量、共筑家庭教育防线的活动或倡议方案。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框架和内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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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倡议名称:" 北疆蒙芽·哈乐米吉:凝聚社会力量,共筑家庭教育防线
"主题阐释:"
"北疆蒙芽 (Běi Jiāng Méng Yá):"
"北疆:" 指代活动发生的地域背景,可能特指中国新疆北部地区,强调其独特的地理环境、文化风貌和民族构成。也可以引申为更广阔的、面向北方的、具有边疆特征的区域。
"蒙芽:" “蒙”有萌芽、启蒙、蒙昧初开之意;“芽”象征着生命的开端、希望、成长和脆弱。结合“北疆”,可以指代边疆地区的儿童如同初生的嫩芽,需要精心呵护,同时也指代边疆地区的家庭教育事业如同刚刚萌芽,需要培育和成长。这体现了对下一代成长的关注和对家庭教育重要性的认识。
"哈乐米吉 (Hā Lè Mǐ Jí):"
这个名字更具浓厚的民族(可能是蒙古族或其他边疆少数民族)特色。“哈乐”可能意为欢乐、家庭,“米吉”可能意为长者、智慧、母亲或引导者。组合起来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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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对于未成年人成长过程而言是重要组成部分,家庭环境、教育方式对未成年人的性格塑造、行为习惯、价值观念等方面具有深远影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提升未成年人监护人家庭教育能力,5月21日,达茂联合旗人民检察院“哈乐米吉”未检团队联合旗妇联共同举办“遇见·自己”家庭教育指导专题讲座。

本次活动通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宣讲,唤醒家庭教育自觉,护航未成年人成长,通过内涵意义、法律解读、案例剖析与互动交流,推动形成家庭、司法、社会协同育人的良好局面。

课程赋能:在“遇见自己”中重塑教育理念父母是孩子成长的第一任老师,其言行举止、价值观念将直接塑造孩子的人格与世界观。讲座中,检察人员以“遇见·自己”为核心课程,围绕“父母角色认知”“亲子沟通技巧”“情绪管理与家庭关系构建”三大模块展开。课程通过“自我觉察工作坊”“家庭场景模拟”等沉浸式教学,引导家长认识自身教育方式,强调“教育始于自我成长”,实现从“经验型教育”向“科学型教育”的转变,创造“让每一位家长遇见自己、让每一个孩子遇见自己”的双向奔赴。
法治护航:检察机关扛起家庭教育指导责任
活动中,检察人员结合司法实践,重点解读《家庭教育促进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中检察机关的职能定位,解析家庭教育与涉罪的密切关系。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不仅承担着对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的监督责任,更通过制发督促监护令、开展亲子教育、建立家庭教育指导站等方式,推动“依法带娃”落地见效。讲座以典型案例为切入点,介绍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案件中,如何联合妇联、学校等部门,对失职监护人开展针对性家庭教育指导,帮助家庭修复亲子关系,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线。
协同发力:领会家庭教育指导的深远意义
此次活动深刻阐释了家庭教育指导的社会价值:一方面家庭教育指导以家庭为单位,促进家庭和谐,提升社会整体文明程度,为社会和谐稳定与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落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从源头上降低因家庭监护缺失导致的犯罪及遭受侵害的风险;另一方面家庭教育也是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关键防线,帮助家长掌握科学教育方法,塑造孩子正确三观与健全人格,进一步改善亲子沟通、化解家庭矛盾,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地实施。

妇联代表表示
将持续深化与检察机关的协作,依托“妇女之家”“妇联基地”等阵地,常态化开展家庭教育公益服务。
与会家长表示
讲座既有理论高度,又具实操性,今后将更加注重科学教育,履行好家庭教育主体责任。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新时代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侵害工作,还应回归《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立法本意,达茂联合旗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整合资源,构建“司法+家庭+社会”协同机制,推动家庭教育指导常态化、专业化,用法治之光照亮未成年人的美好未来,持续擦亮“哈乐米吉”未成年人检察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