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业绩概览与摘要分析

以下是根据公开信息整理的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关键内容: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1. "公司基本情况:"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芳集团”)是一家以医药流通为主业,并涉足医药制造、商业零售、医药科技、健康服务、投资等多个领域的综合性大型企业集团。公司致力于打造医药健康产业生态圈。
2. "主要经营情况 (2018年):" "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具体数字,需查阅年报原文] 元,与2017年相比,[增长/下降] [具体百分比]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具体数字] 元,与2017年相比,[增长/下降] [具体百分比] %。 "基本每股收益:" [具体数字] 元。 "经营亮点:" "医药流通主业:" 继续巩固和拓展医药分销市场,优化供应链管理,提升运营效率。可能涉及并购重组以扩大市场份额。 "医药制造板块:" 可能介绍了相关生产线的情况、新产品上市或技术改进等。 "零售业务:" 如国芳大药房等零售网络的发展情况

相关内容:

公司代码:601086 公司简称:国芳集团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8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66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公司从事以百货业为主,超市、电器为辅的连锁零售业务,目前为甘肃省内最大的连锁零售企业。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公司旗下各门店的商品销售收入以及功能商户的租金收入。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运营门店12家,面积合计28.99万㎡,其中:百货业态为主的门店6家,超市6家。不同业态组合,强化了业态间的协同效应,有利于满足顾客的购物需求。

(二)公司经营模式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经营模式主要包括联营、经销、代销和租赁。其中,联营模式是公司最主要的经营模式。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94.30%,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业态占比为:百货占比88.97%、超市占比9.41%、电器占比1.61%。公司报告期各经营模式数据与去年同期比较:

1、联营模式

联营是公司与供应商的一种合作经营方式,由公司提供营业场地,负责统一营销策划、统一服务规范、统一维护顾客关系,统一的外墙及内部共用面积的装修;供应商负责商品配送、陈列、推介和现场服务,提供商品在公司商场的指定区域设立品牌专柜,按照公司整体要求负责柜台的设计、装修、装饰、布置、维修及维护,自聘营业员负责销售。商品的采购、销售及存货管理由供应商负责,在商品未售出前,该商品仍属供应商所有,公司不承担商品的跌价损失等风险;实现销售后公司从销售收入中按照约定的比率进行扣点分成。联营方式中,商品销售价格由供应商确定。

2、经销模式

经销是指公司直接向供应商采购商品,并自行销售的经营模式。经销模式下公司的利润来源主要是商品进销差价和返利收入。经销模式下,购进商品验收入库后纳入库存管理。通常,公司与供应商在经销合同中对商品的退货、换货、价格管理、促销管理做出约定,以降低公司库存风险。库存管理中,主要进行安全库存管理,以防止货品缺货、断货、积压。

公司百货业务中,经销模式下的销售额较小,主要是化妆品和部分服饰。东方红广场店、白银世贸中心店、张掖购物广场店部分商品采购模式为统采和地采相结合,宁夏购物广场店和西宁国芳百货店采购模式为地采。

公司超市业务中,超市业态经销模式下,兰州地区超市采购模式为统采,白银地区超市采购模式为统采和地采相结合,西宁地区超市采购模式为地采。

电器业态经销模式下,兰州地区采购模式为统采,白银地区采购模式为统采和地采相结合。

3、代销模式

代销模式下,商品所有权归供应商所有,公司不承担商品价格下跌、过期、过季等风险。代销模式下的收入、成本确认过程,与经销模式相同。公司仅对超市业务中的部分商品采取代销。

4、租赁模式

租赁模式指商户向公司租赁部分场地开展经营,公司向商户定期收取租金。公司目前采用租赁模式涉及的项目主要是餐饮、美发、健身、院线等。

(三)公司主要发展业态行业趋势

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情况

2018年度,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80,987亿元,比上年增长9.0%。全年全国百家重点大型零售企业零售额增长0.7%,增速较2017年放缓2.1个百分点。甘肃省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上年增长7.4%,增速比上年回落0.2个百分点。其中,城镇消费品零售额增长7.6%,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增长6.6%;商品零售额增长7.4%。宁夏自治区消费市场增长放缓,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波动下行,全区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4.8%,低于全国4.2个百分点;零售企业销售额增长3.4%。青海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上年增长6.7%;商品零售额增长6.7%。

2、行业分类分析

(1)零售市场继续保持良好增长态势。

总体增速继续保持国际领先水平。2018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38万亿元,同比增长9%。消费升级类商品销售持续增长,限额以上单位通讯器材、文化办公用品、化妆品销售增速较上年同期明显加快,反映了居民消费加快升级的趋势。

(2)零售业态结构不断优化。

便利型业态发展加快。据商务部零售业典型统计调查数据显示,2018年,便利店销售额同比增长8.3%。综合型业态稳定增长。各地购物中心新增商业面积仍然保持较快增长速度。在线零售继续高速发展。2018年,全国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增长25.4%,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18.4%。

(3)融合发展日益加深。

线上线下进一步深度融合。在线零售商加快拓展线下业务,大力布局社区超市、生鲜超市、便利店。在大型实体零售商基本实现网上销售的同时,小型业态也加快了上线销售的步伐,2018年连锁便利店企业开展线上业务的门店已超过70%。跨行业融合创新不断深入。“零售业+其他行业”是近年来零售转型的重要趋势,涌现出了一大批新业态、新模式,受到消费者的普遍欢迎。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商务部网站,甘肃省统计局网站,宁夏自治区统计局网站,青海省统计局网站,中华全国商业信息中心,中国百货商业协会)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1、多店升级改造,丰富业态组合,增强顾客购物体验

2018年百货业态通过前瞻性商业规划设计与运营整合,打造让消费者体验感更强、满意度更高的商业环境。西宁国芳百货店负一层改造升级项目,为西宁地区消费者提供了运动主题的体验场馆;宁夏国芳百货一至五层进行局部升级改造,伴随着MICHAEL KORS、PANDORA、星巴克等主力品牌的相继入驻,使得定位于轻奢时尚的购物中心初具规模;白银世贸中心在完成鞋品、少淑、男装及童装等品类的品牌优化;兰州东方红广场店七层卖场局部改造为“在水一芳”西塘主题美食空间,新增餐饮区引进以西贝莜面村为代表的连锁品牌共计26家,其中10余家餐饮品牌为甘肃首家门店,为当地消费者提供了高品质享受的消费场景。

超市业态以努力提升购物环境、优化商品结构为改善方针,2018年公司对兰州地区曦华源店、长虹店及白银世贸中心超市升级重装后开业,在卖场布局优化过程中继续加强品类管理、注重商品资源整合,进行商品及品类的优胜劣汰。家电业态逐步形成依托百货复合发展的差异化经营定位,精选保留国内国际优质品牌并进行商品调整。

2、通过企业内部控制建设,不断加强上市公司治理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把完善制度和流程作为加强管理工作的一项重点,尤其是加强内控制度的建设。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公司重新梳理并优化完善了组织架构、人力资源管理、投融资管理、财务管理、存货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工程管理、租赁管理、销售管理、全面预算、财务报告管理、合同管理、法务管理、关联交易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证券事务管理、印章管理、内部监督等多项内控业务制度,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体系与机制。

3、精耕细作,深度推进零售业务精细化管理、精准化营销

报告期内,国芳百货各门店在运营体系、信息系统等方面着手,以兰州国芳为母体将招商、营运、企划、客服等管理体系贯穿于各百货门店,进行全系统梳理与诊断,升级优化了以商品管理、顾客管理、营销管理等以数据为导向的精细化管理工作标准与方法;根据地域、节庆、品类、品牌不同,公司积极统筹分层次营销体系,通过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细分目标顾客群体,结合不同门店的市场定位及客质差异,精准触达顾客,进行信息的有效传播与响应;公司还积极拓宽营销渠道,重点培育多种自媒体、小程序等新媒体互动平台发展,在推送促销信息与活动资源、引导消费者广泛参与、加强用户体验等方面带来积极影响与促进;通过线上和线下营销的有效结合,满足了年轻消费群体的需求和喜好,进一步加强了宣传覆盖效率。

4、强化IT信息化基础建设,尝试大数据开发运用及智能体验链接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财务全面预算管理及公司费用报销流程上线的运用,加强费用预算及报销体系的流程再造,为经营管理提效减负,同步深入开发企业微信功能,为经营团队提供更多数据展现及流程审批功能;加大移动端协同办公业务应用处理能力,增加集团远程会议视频平台,完成重点部门PC机硬件升级,以提高办公及协同效率;完成CRM系统升级上线工作,升级CRM客服数据分析系统;继续引入先进技术及设备,优化顾客终端支付方式及自助收银技术网络环境升级;在大数据开发运用及智能体验方面,2018年公司以实体门店资源为基础,结合微信及第三方平台,打通全渠道零售基础业务,实现线下顾客与商品的数据化、智能化链接。

5、持续优化公司薪酬体系,深入强化人才建设与发展

为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保持公司薪酬激励性。2018年,通过全方位薪酬调查、薪酬测算、分析与评估,顺利完成员工调薪工作,提高了员工满意度及归属感;实施公司基础员工岗位定薪定级工作,评定资深、高级、中级等三级岗位技能薪酬,有效调动了员工钻研技能的积极性;2018年公司在岗前培训、营运序列干部精准化管理培训的专业化、系统化、效能化能力大幅进步,年轻化干部的学习力、可塑性、成长性成效明显;公司“7122育才计划”等人才培养模式已成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竞争力之一,为公司未来开拓市场的人才储备奠定了坚实基础。

6、加速在甘肃省周边零售网点布局步伐,寻求规模化扩张机遇

零售网点布局选址工作是公司中期发展的大事。2018年公司及各业态经营班子成员挂帅组建核心团队,将项目开发工作细化落实,分地区分组建立市场拓展力量,先后在天水、武威、临夏、定西、庆阳等地考察开展市场调查工作,整合社会资源广泛寻求商机及合作点;一方面选派公司核心干部赴省外优秀企业对标学习,交流轻资产项目拓展及管理经验;另一方面为确保项目甄选的效率与质量,公司将重点项目的开发、筹备、工程建设进度管理等纳入核心目标考核及激励体系内,设置奖励机制。2018年,公司在甘肃省地级城市寻找规模化扩张机遇、扩大市场份额方面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7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22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8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2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9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24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14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37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15号)(以下简称“财会15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修订后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财务报表。

2、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1)财政部对会计准则22号、会计准则23号、会计准则24号和会计准则37号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a、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减少了金融资产类别,提高了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b、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c、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d、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2)公司根据财会15号准则的相关要求,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a、“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b、“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c、“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d、“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e、“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f、“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g、“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h、新增“研发费用”项目;

i、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j、“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k、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3、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和转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并于2019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18年末可比数。因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预计将对公司2019年起财务报告产生一定影响。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孙公司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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