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场英雄泪,十年重逢,男兵目睹女兵照片,情感瞬间崩溃

这是一个充满戏剧张力和情感冲击力的故事梗概。它包含了几个关键的要素:
1. "关键事件:战场救援。" 这设定了一个极端环境下的英雄行为。男人展现了勇气、同情心和关键时刻的决断力,救下了一个处于危险中的陌生女性。这个行为本身就奠定了两人之间某种特殊联系的起点,即使只是短暂的相遇。 2. "时间跨度:十年。" 十年的时间足以让许多事情发生,改变人的外貌、性格、生活轨迹。这十年对男性和女性来说,可能意味着完全不同的人生阶段和记忆沉淀。 3. "核心转折:女兵的照片。" 照片是回忆的媒介。当看到这张照片时,过去十年的平静被打破,某种被遗忘或深埋的情感被瞬间唤醒。 4. "最终结果:瞬间崩溃。" “崩溃”这个词表明了情感的强度和突然性。这不仅仅是简单的回忆,而是可能包含着复杂的情感:愧疚、思念、遗憾、未能圆满的缘分、对逝去时光的感慨等等。这种“瞬间崩溃”暗示照片本身可能具有极强的冲击力,或者触动了男人内心深处某个极其脆弱的点。
"这个故事可以引申出很多可能的主题和情感:"
"战争的残酷与人性的光辉:" 战场是残酷的,但救援行为展现了在黑暗中的人性光芒。 "命运的无常与缘分的奇妙:" 十年后,一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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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张照片是从一本半旧的相册里滑出来的。

儿子的女朋友第一次上门,一家人围着桌子,气氛热络得像灶膛里烧得正旺的柴火。妻子李秀云一个劲儿地给那叫程晓燕的姑娘夹菜,嘴里念叨着:“多吃点,看这孩子瘦的。”我闷头喝着酒,心里头那块石头,总算是落了地。儿子高远有出息,找的对象也周正,文文静静,笑起来眼睛弯成一道桥。

就是这道桥,让我心里莫名地咯噔了一下。

酒过三巡,话匣子彻底打开。程晓燕说起她的母亲,说她母亲以前是部队的卫生员,在南边那场仗里受过伤,被一个不知名的解放军战士从塌方的工事里背了出来。她说得轻描淡写,我握着酒杯的手却猛地一紧,酒水晃出来,在粗糙的桌面上洇开一小块深色的印记。

“叔叔,您没事吧?”姑娘关切地问。

我摆摆手,说没事,老毛病,手抖。

她笑了笑,从随身的包里拿出那本相册,翻开,递给我看。“这是我妈年轻时候的照片,我爸给拍的,那时候她刚出院没多久。”

照片是黑白的,已经泛黄。照片上的女人穿着洗得发白的军装,坐在医院的白桦树下,短发,眼神清亮,脸上带着劫后余生的恬淡。她的怀里,抱着一个小小的、用木头刻的鸟儿,鸟儿的翅膀刻得尤其用心,仿佛下一秒就要振翅飞走。

我的世界,就在看到那只木鸟的瞬间,轰然倒塌。

不是因为认出了那个女人,而是因为,我认出了那只鸟。那是我用一把缴获的匕首,在猫耳洞里,借着昏暗的马灯光,一刀一刀刻出来的。刻它,是为了不想家,不想我爹,不想炕头上缝补衣服的娘。我把它塞给那个满身是血的女兵,是想让她有个念想,能撑着活下去。

可我没想到,十年后,这个念想,会变成一把最锋利的刀,把我这些年用沉默和汗水筑起的坚固堡垒,捅得千疮百孔。我喉咙里像是堵了一团烧红的炭,灼得我说不出一个字。眼前的一切都开始旋转,褪色,最后只剩下那张照片,和照片里女人怀中那只沉默的木鸟。

01

高远要带女朋友回家的消息,是上个礼拜在电话里说的。

电话那头,儿子的声音透着一股压不住的兴奋,像春天里头一茬冒尖的韭菜,嫩生生的,带着股冲劲儿。“爸,我跟您说,晓燕人特别好,您和我妈见了肯定喜欢。”

我“嗯”了一声,把话筒挪远了点。车间里,那台老掉牙的C620车床正发出“嘎吱嘎吱”的嘶吼,像个得了哮喘病的老头,每喘一口气都耗尽了全身的力气。我冲着电话喊:“知道了!周末是吧?让你妈多买点菜!”

挂了电话,我用油腻腻的袖子抹了把脸,心里头说不清是啥滋味。高兴是肯定的,儿子二十五了,老大不小,该成家了。可高兴里头,又掺着点说不清道不明的酸楚。感觉就像自己精心侍弄了二十多年的盆景,一夜之间,就要被人连盆端走了。

“老高,嘛呢?魂不守舍的。”孙师傅端着个豁了口的搪瓷缸子,慢悠悠地凑过来,缸子里泡着浓茶,茶叶梗子上下沉浮。他是我的师父,还有两年退休,是厂里最后几个能闭着眼睛听出车床哪个轴承缺了油的老师傅。

“我儿子,周末带对象回来。”我拧紧了车床上的一个螺丝,用扳手使劲别了一下,发出“咯”的一声脆响。

“哟,好事啊!”孙师傅咧开没几颗牙的嘴笑了,“你小子,总算熬出头了。不像我那个,一天到晚就知道跟那帮狐朋狗友混,提起来我就脑仁疼。”

我没接话,只是盯着那台老车床出神。这台机器,比我的年纪都大,是我进厂时孙师傅手把手教我用的。这些年,厂子效益时好时坏,领导换了一茬又一茬,新设备也进过几台,可最后挑大梁的,还是这些皮实耐用的老家伙。它们就像我们这代人,嘴笨,不爱吭声,可骨头里有真东西。

下班铃声像解脱的号角,刺啦啦地响彻整个厂区。工人们像退潮的海水,呼啦一下涌出大门。我推着那辆除了铃不响哪都响的二八大杠,汇入人流。夕阳把我们的影子拉得老长,投在坑坑洼洼的马路上。

回到家,妻子李秀云正在厨房里忙活,抽油烟机轰隆隆地响,锅里“刺啦”一声,是热油遇上葱花的动静,香气瞬间就蹿满了整个屋子。我们住的还是厂里分的筒子楼,两室一厅,住了快二十年,墙皮都有些泛黄了,可被秀云收拾得干净利索,窗台上那盆吊兰绿油油的,长长的藤蔓都垂到了地上。

“回来了?”秀云从厨房探出头,额上沁着一层细密的汗珠,“快洗手,马上开饭。”

“今天弄啥好吃的?”我把自行车靠在墙边,在水龙头下把手上的油污搓了又搓。肥皂沫子带着黑水顺着水池流下去,露出来的是一双布满老茧和伤痕的手。

“还能有啥,你爱吃的白菜炖豆腐,我多放了肉。”她一边说,一边用围裙擦手,“对了,儿子打电话说了吧?周末人家姑娘要来,咱可不能怠慢了。我寻思着,明天去市场买条活鱼,再买只鸡。”

“行,你看着办。”我坐在饭桌前,端起碗,扒拉了一大口饭。豆腐炖得烂糊,入口即化,带着肉香,是我最喜欢的味道。

秀云坐在我对面,给我夹了一筷子白菜,“你说,那姑娘是个啥样的人?咱儿子眼光高,能让他看上的,肯定差不了。”

“人好就行。”我含糊地应着。

“那可不行,”秀云立马反驳,“人好是根本,可家境、工作也得问问吧?不是妈势利眼,过日子,柴米油盐,哪样不得花钱?咱不能让儿子以后受苦。”

我没说话,只是默默地吃饭。秀云就是这样,刀子嘴,豆腐心,一辈子都在为这个家操劳。年轻时也是厂里的一枝花,可嫁给我,跟着我吃了不少苦。尤其是我从部队回来那几年,整宿整宿地做噩梦,一身的伤,她愣是咬着牙,一个人撑起了家里家外。这份情,我记一辈子。

“振邦,我跟你说话呢!”见我半天不吭声,秀云有点急了。

“我听着呢。”我抬起头,看着她鬓角不知何时冒出的几根白发,心里一软,“你放心,咱儿子有分寸。再说了,只要俩孩子感情好,比啥都强。钱那玩意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够花就行。”

秀云叹了口气,没再说什么。她知道我的脾气,认准的理,九头牛都拉不回来。

那晚,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窗外,月光像水一样洒进来,把屋里照得亮堂堂的。我仿佛又回到了南边那片湿热的丛林,耳边是“嗡嗡”的蚊虫声和不知名的鸟叫。空气里弥漫着硝烟和腐烂树叶混合的怪味。

十年了,我以为自己已经把那段记忆埋进了土里,用生活的琐碎和忙碌把它压得严严实实。我以为它已经腐烂、消失,再也不会冒出头来。

可我错了。有些东西,就像埋在心底的弹片,平时感觉不到,可一到阴雨天,就会隐隐作痛,提醒你,它一直都在。

02

十年前,我还是个毛头小子,十八岁,刚穿上军装,一脸的稚气还没褪尽,就被一列绿皮火车拉到了祖国的南疆。

那地方,跟我老家东北完全是两个世界。空气是黏糊糊的,吸到肺里都带着水汽。树叶子大得能当蒲扇,林子里啥怪东西都有,毒蛇、蚂蟥,防不胜防。最要命的,是那无处不在的闷热和寂静。有时候,在猫耳洞里一待就是一天,静得能听见自己心跳的声音,那种寂静比枪炮声还让人发疯。

我们连长是个四川人,姓王,个子不高,黑得像块炭,可一双眼睛亮得吓人。他总说:“龟儿子们,都给老子记到,上了战场,你脑壳里就只能想两件事:一是啷个活下来,二是啷个对面的!”

道理都懂,可真到了枪林弹雨里,脑子就是一片空白。第一次上阵地,我抱着枪,趴在战壕里,听着子弹“嗖嗖”地从头顶飞过,炮弹在不远处爆炸,震得地皮都在抖。我吓得浑身哆嗦,牙齿“咯咯”地打架,连枪都快握不住了。

一只大手重重地拍在我钢盔上,是王连长。他嘴里叼着根没点的烟,冲我吼:“高振邦!你个熊包!怕个球!你越怕,那阎王爷就越来找你!给老子开枪!”

我也不知道哪来的胆子,闭着眼睛,冲着前面胡乱地扣动了扳机。枪托狠狠地撞在肩膀上,生疼。可那一声枪响,好像把我的魂儿给叫了回来。我睁开眼,开始学着老兵的样子,瞄准,射击,拉枪栓,再射击。

那天,我们打退了敌人三次进攻。晚上,缩在猫耳洞里,我才发现自己的裤子早就湿透了,分不清是汗水还是尿。

救那个女兵,是在一次反击战中。

那天雾很大,能见度不到十米。我们奉命去端掉敌人的一个炮兵观察所。战斗打得很惨烈,我们付出了不小的代价才拿下阵地。就在我们准备撤离的时候,敌人的炮火覆盖过来了。

一发炮弹就在我不远处爆炸,巨大的气浪把我掀翻在地,耳朵里“嗡”的一声,什么都听不见了。我挣扎着爬起来,发现身边一个简易的卫生工事被炸塌了。废墟里,隐约传来微弱的呻吟声。

当时,撤退的命令已经下来了,战友们都在喊我的名字。我的第一反应是,跑。恐惧像一只冰冷的手,攥住了我的心脏。我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离开这个鬼地方,活下去。

我真的转身跑了,深一脚浅一脚地,也不知道跑了多远。可那呻吟声,就像一根细细的线,一直牵着我,扯得我心里生疼。我跑不动了,停下来,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王连长的声音在耳边响起:“上了战场,你就是个兵!兵的职责是啥?是保家卫国,是保护你的战友!”

我狠狠地给了自己一巴掌,骂了句“高振邦你个孬种”,然后掉头就往回跑。

废墟下,那个女兵被一块预制板压住了腿,满脸是血和泥,军装被血浸透了,已经看不出原来的颜色。她很年轻,大概也就二十岁左右,眼睛紧紧闭着,眉头痛苦地皱在一起。

我用尽全身的力气,才把那块预制板挪开一点缝隙。我把她从下面拖出来,她的腿已经血肉模糊。她很轻,我把她背在身上,感觉就像背着一捆棉花。

她中途醒过一次,在我背上虚弱地问:“同志……你是哪个部队的?”

我的耳朵还在嗡嗡作响,听不太清,只能大声回她:“别说话!省点力气!”

我不知道背着她走了多久,只知道天快亮的时候,我终于看到了我们的野战医院。把她交给医生的时候,我已经累得快虚脱了。一个护士过来登记,问我叫什么名字,哪个部队的。我脑子一片混乱,摆了摆手,只想找个地方躺下。

临走前,我鬼使神差地从口袋里掏出了那只木鸟,塞到了她的手里。那是我在阵地间隙,用一把缴获的匕首,照着家乡的麻雀刻的。刻得不怎么像,歪歪扭扭的。我只是觉得,她伤得那么重,或许需要一点东西,让她能撑下去。

我没告诉任何人这件事。在战场上,生死是常事,救个人,不算什么了不起的大功。更何况,我心里有鬼。我知道,我不是英雄。我只是一个在关键时刻掉头逃跑,后来又因为良心不安而回头的懦夫。

这件事,连同那片湿热的丛林,那震耳欲聋的炮火,和那个女兵苍白的脸,一起被我埋在了记忆的最深处。我以为,只要我不去碰,它就会永远沉睡。

0.3

新来的厂长叫马卫国,四十出头,戴个金丝眼镜,头发梳得油光锃亮,说话总是夹着几个听不懂的英文单词。据说是上面派来的,喝过洋墨水,懂管理。

他一来,就在厂里搞起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先是裁员,把一些年纪大的、手脚慢的老师傅,以内退的名义给“请”回了家。然后是换设备,要把我们车间那几台虽然老旧但依然精准耐用的德国老车床,换成南方小厂生产的新机器。

“Gao师傅,”马卫国背着手,站在我的C620旁边,眉头皱得能夹死一只苍蝇,“这种老古董,早就该进博物馆了。效率(efficiency)太低,能耗又高,完全不符合现代企业的成本控制(cost control)理念。”

我停下手里的活,用棉纱擦了擦手,不卑不亢地说:“马厂长,这台机器是旧了点,可精度一点不差。厂里接的那些高精度的活儿,还得靠它。新机器是快,可做出来的东西,糙。”

“那是你们操作工人的技术问题,不是机器的问题。”马卫国推了推眼镜,语气里带着不容置疑的傲慢,“时代在进步,我们的思想也要跟上。不能总是抱着老黄历不放。”

我心里憋着一股火。他懂什么?他只看得到报表上的数字,看得到效率和成本。他看不到这台机器里,沉淀了多少老师傅的心血和智慧。孙师傅常说,机器跟人一样,你对它好,它就听你的话。这台C620,哪个零件有异响,哪个地方要上油,我比谁都清楚。它在我手里,就像我自己的胳膊腿一样。

“马厂长,这不是思想问题,是良心问题。”我没忍住,顶了一句,“我们是工人,做出来的东西,得对得起自己的手艺。用那些新机器做出来的次品交出去,砸的是我们厂几十年的牌子。”

马卫国的脸一下子就沉了下来,他盯着我看了半天,冷笑一声:“高师傅,注意你的态度。现在是厂长负责制,厂里的决策,还轮不到你一个工人来指手画脚。你要是觉得干不了,可以打报告,厂里年轻人多的是。”

说完,他甩手就走了。

车间里静得可怕,周围的工友们都低着头,假装在忙自己的活,可我能感觉到,一道道目光正偷偷地往我这边瞟。

孙师傅端着他的搪瓷缸子走过来,叹了口气:“振邦,你啊你,脾气就是太倔。跟这种人,你较什么劲?胳膊还能拧过大腿?”

“师傅,我就是看不惯。”我把手里的扳手重重地扔在工具箱里,发出“哐当”一声巨响,“他这是要把咱们厂的根都给刨了!”

“根?”孙师傅苦笑了一下,喝了口浓茶,“现在谁还讲究这个?人家讲的是钱。你信不信,等把这些老家伙都换了,下一步,就该轮到我们这些老家伙了。”

孙师傅的话,像一盆冷水,从我头顶浇下来,让我从里到外凉了个透。我看着这熟悉的车间,闻着空气中熟悉的机油味,第一次有了一种无力感。这个我待了近二十年的地方,好像一夜之间,变得陌生起来。

那几天,我心里一直压着事,回家话也少了。秀云看出来了,晚上睡觉前,给我端来一杯热水。

“厂里是不是有事?”她坐在床边,轻声问。

“没事。”我把头埋在枕头里,闷声闷气地。

“还嘴硬。”她把我的头扳过来,让我看着她,“你那点心事,都写在脸上了,还想瞒我?是不是那个新来的厂长,又作什么妖了?”

我看着她担忧的眼神,心里的那堵墙塌了一角。我把马卫国要换机器的事跟她说了。

她听完,沉默了半天,才说:“振邦,我知道你舍不得那台机器,也舍不得你师傅。可这年头,形势比人强。咱就是个普通工人,拧不过的。要不……咱就忍忍?大不了,以后干活多留个心眼,别出什么岔子就行了。”

我没说话。我知道秀云说得对,她是为我好,为这个家好。可我心里那个疙瘩,就是解不开。我觉得,人活一辈子,总得有点坚持的东西。要是连吃饭的手艺和做人的良心都扔了,那跟行尸走肉还有什么区别?

就在这种烦躁和憋闷的心情里,周末到了。高远带着他的女朋友,程晓燕,敲响了我们家的门。

04

门打开的瞬间,我看见一个清秀的姑娘站在门口,穿着一件淡蓝色的连衣裙,手里提着一兜水果。她看到我,有些腼腆地笑了笑,喊了声:“叔叔好。”

那一瞬间,我觉得屋子都亮堂了。

“哎,好,好,快进来!”李秀云比我还激动,一把拉住程晓燕的手,热情得像是见到了失散多年的亲闺女,“快坐,快坐,就跟到自己家一样,别客气。”

高远在旁边嘿嘿地傻笑,挠着头,一脸的幸福藏都藏不住。

我看着这俩孩子,心里的那点烦心事,暂时被抛到了九霄云外。我从柜子里拿出珍藏了许久的好酒,倒了三杯。

饭桌上,气氛很好。秀云不停地给晓燕夹菜,把姑娘面前的碗堆得像座小山。晓燕也很会说话,不娇气,不造作,夸秀云做的菜好吃,还聊起了自己的工作。她在市里一家医院当护士,工作虽然辛苦,但她很喜欢。

“这孩子,真不错。”秀云趁着去厨房盛汤的工夫,凑到我耳边小声说,脸上的笑意都快溢出来了。

我点点头,端起酒杯,对高远说:“臭小子,眼光不错。来,跟爸喝一个。”

高远高兴地举起杯,跟我碰了一下,一饮而尽。

酒喝得差不多了,话也聊得更开了。晓燕说起了她的家庭,说她从小是妈妈一个人带大的,她爸爸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因病去世了。

“我妈可坚强了。”晓燕的眼睛里闪着光,“她以前是部队的卫生员,在南边那场仗里还负过伤,腿上现在还有伤疤呢。她说,要不是当年有个不认识的解放军叔叔把她从塌方的工事里背出来,她可能就没命了。”

我的心,猛地一沉,像被人兜头浇了一盆冰水。握着酒杯的手,开始不自觉地发抖。

“是吗?那可真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啊。”秀云感慨道,完全没注意到我的异样。

“是啊,”晓燕点点头,“我妈一直很感激那个叔叔,可惜当时太乱了,她连人家的名字和部队番号都没来得及问。这么多年,她一直念叨着,说想当面谢谢人家。”

“那……你妈妈她……”我艰难地开口,声音有些沙哑,“她还好吗?”

“挺好的,就是腿一到阴雨天就疼。她现在是我们医院的老护士长了,快退休了。”晓燕说着,从包里拿出了那本相册,“我妈不爱拍照,就这么几张老照片,我走哪都带着。”

然后,就是我人生中最漫长,也最黑暗的一刻。

那张泛黄的照片被递到我面前。照片上的女人,那张在十年间的无数个噩梦里反复出现的、苍白而模糊的脸,此刻变得无比清晰。是她,就是她。

可真正击垮我的,是她怀里那只木鸟。

那只我用尽了所有对家乡的思念,一刀一刀刻出来的木鸟。我把它塞给她,是希望它能带给她一点生的希望。可对我自己而言,它却是我懦弱的证明。每一次想起它,就像在提醒我,我曾经是个逃兵。

这些年,我努力工作,踏实做人,想用汗水洗刷掉那段不光彩的记忆。我告诉自己,高振邦,你现在是个好工人,好丈夫,好父亲。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

可现在,过去的一切,以这样一种猝不及防的方式,撞到了我的面前。它像一个幽灵,死死地扼住了我的喉咙。

我感觉天旋地转,周围的声音都变得遥远。秀云的笑声,高远的说话声,晓燕的关切声,都像隔着一层厚厚的玻璃。我眼前只有那张照片,那只木鸟。它在无声地嘲笑着我,嘲笑我这个戴着英雄光环的懦夫。

“爸,您怎么了?您脸色怎么这么白?”高远的声音把我从深渊里拉了回来。

我猛地站起身,椅子腿在地上划出刺耳的响声。

“我……我有点不舒服,回屋躺会儿。”我扔下这句话,几乎是逃也似地冲进了卧室,重重地关上了门。

我背靠着冰冷的门板,缓缓地滑坐到地上,把头深深地埋进了膝盖里。

崩溃,就在这一瞬间。不是嚎啕大哭,而是一种从骨头缝里渗出来的、无声的战栗。我觉得自己像一个被戳穿了的谎言,又像一个被掏空了的躯壳,只剩下满心的羞耻和恐惧。

十年了,我骗了所有人,也骗了自己。

05

卧室里没有开灯,只有窗外路灯昏黄的光,透过窗帘的缝隙,在地上投下一道狭长的亮斑。我把自己蜷缩在黑暗里,像一只受伤的野兽,只想找个安全的角落,舔舐自己的伤口。

脑子里乱成了一锅粥。

那片湿热的丛林,那震耳欲聋的炮火,那满是血污的脸,还有我转身逃跑时,那可耻的、擂鼓般的心跳声……一幕幕,一帧帧,像是被按下了快进键的电影,在我脑海里疯狂地闪回。

我一直以为,那件事是我人生中的一个污点,一个必须用一生去掩盖的秘密。我救了她,这是事实。可我是在逃跑的途中救了她,这也是事实。这份“英雄”的壮举,从根子上就是不纯粹的,它建立在我最不愿面对的“懦弱”之上。

这么多年,我为什么在厂里那么拼命?为什么对技术那么较真?为什么宁可得罪厂长也不愿意在原则上退让半步?

因为我心虚。

我需要用这些外在的“好”,来证明我不是个坏人,不是个孬种。我需要用“劳动模范”、“技术标兵”这些红彤彤的奖状,来掩盖我内心深处那块洗不掉的伤疤。我筑起了一道坚固的心理防线,把自己塑造成一个正直、坚韧、有原则的男人。

可现在,程晓燕的出现,那张照片,那只木鸟,就像一颗精准制导的炸弹,把我苦心经营了十年的堡垒,炸得粉碎。

我该怎么办?

告诉他们真相?告诉我的妻子,我的儿子,还有那个视我为救命恩人的女人,告诉他们,你们敬佩的“英雄”,其实是个临阵脱逃的逃兵?

不,我不能。我无法想象秀云那失望的眼神,无法面对高远坍塌的偶像。我更无法面对那个女人,那个因为我的“善举”而活下来,并对此感恩了十年的女人。我的坦白,对她而言,会不会是一种更残忍的伤害?

可如果不说,这个秘密就会像一颗定时炸弹,埋在我们两家人的关系里。高远和晓燕,他们是真心相爱的。如果他们将来真的走到一起,我将如何面对我的亲家?每一次家庭聚会,每一次看到她,都会像一次无情的凌迟,提醒着我的虚伪和不堪。

我感觉自己被困在了一个无形的笼子里,进退两难。

门外,传来了秀云和儿子、晓燕小声说话的声音。他们在担心我。我能想象出秀云强作镇定的样子,也能想象出儿子和晓燕不知所措的表情。我把一场好端端的家宴,搞成了一场灾难。

“咚咚咚。”

敲门声响起,是秀云。

“振邦,你开开门,到底咋了?你别吓我。”她的声音里带着哭腔。

我深吸一口气,从地上爬起来,走到门边,打开了门。

客厅的灯光刺得我眼睛生疼。秀云站在门口,眼圈红红的。高远和晓燕站在她身后,一脸的担忧。

“叔叔,您……没事吧?是不是我……我说错什么话了?”晓燕怯生生地问,手里还紧紧攥着那本相册。

我看着她那张酷似她母亲的脸,心里五味杂陈。我摇了摇头,努力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没事,姑娘,不关你的事。是叔叔……老毛病犯了,可能是刚才酒喝得急了点。”

这个借口,连我自己都不信。

“爸,您别硬撑着,要不我们去医院看看?”高远扶住我的胳膊。

“不用,真没事。”我推开他的手,走到沙发上坐下,端起桌上已经凉透的茶水,一口气喝了下去。冰冷的茶水顺着喉咙滑进胃里,让我混乱的脑子清醒了一点。

“晓燕啊,”我看着那个不知所措的姑娘,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稳一些,“你妈妈……她叫什么名字?”

“我妈妈叫程素华。”

程素华。我在心里默念着这个名字。十年了,我第一次知道她的名字。

06

晓燕和高远最终还是被秀云劝走了。临走前,晓燕一步三回头,眼睛里满是歉意和担忧。我能看出来,这姑娘心地善良,是个好孩子。

门关上后,屋子里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

秀云没有像往常一样收拾碗筷,而是搬了个小板凳,坐在我对面,就那么静静地看着我。她的目光,没有责备,没有追问,只有一种深沉的担忧,像一潭深水,要把我整个人都吸进去。

在这种目光的注视下,我感觉自己无所遁形。

“说吧。”她终于开口,声音很轻,却很有分量,“到底咋回事?别拿喝酒当借口,咱俩过了二十多年,你啥酒量我不知道?你那样子,跟天塌了似的。”

我低着头,双手插在头发里,不知道该从何说起。这个埋藏了十年的秘密,太沉重,太肮脏,我怕一说出口,就会玷污了我们这个干净的家。

“是因为那个姑娘的妈?”秀云又问。

我身子一僵,没有否认。

她叹了口气,站起身,走到我身边坐下,轻轻地握住了我冰冷的手。“振邦,有啥过不去的坎,咱俩一起扛。你忘了?当年你从部队回来,浑身是伤,晚上天天做噩梦,说胡话,是谁陪着你的?是我。咱是夫妻,夫妻就是一体的。你的事,就是我的事。”

她温暖的手,像一股暖流,慢慢地融化了我心里的坚冰。我抬起头,看着她眼角的皱纹和鬓角的白发,眼圈一热,差点掉下泪来。

“秀云,我……”我张了张嘴,却发现喉咙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不着急,慢慢说。”她拍了拍我的手背。

那天晚上,我断断续续地,把那段往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秀云。从上战场的恐惧,到转身逃跑的羞耻,再到良心发现回去救人,以及这十年来内心的煎熬。我像一个等待审判的犯人,毫无保留地剖开了自己最丑陋的伤疤。

我说完了,屋子里又恢复了寂静。我不敢看秀云的脸,我怕看到她失望、鄙夷的眼神。我觉得,我在她心目中那个高大、正直的形象,已经彻底崩塌了。

过了很久,久到我以为她不会再开口了。她却突然说了一句:“振邦,你渴不渴?我去给你倒杯水。”

我愣住了,抬起头,看到她正看着我,眼神里没有我想象中的任何一种负面情绪,只有心疼,浓得化不开的心疼。

“你……你不觉得我……我……”我结结巴巴地,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

“你什么?”她打断我,“我觉得你傻。这么大的事,一个人在心里憋了十年,得有多苦?你当我是外人啊?”

“可我……我是个逃兵。”我终于把这个词说了出来,感觉浑身的力气都被抽空了。

“狗屁的逃兵!”秀云突然提高了声音,这是她第一次跟我这么说话,“真正的逃兵,是跑了就不会再回头的!你回去了!你在自己都吓得半死的时候,还掉头回去救了一个不认识的人!这要是算逃兵,那天底下就没有英雄了!”

她站起来,在屋里来回踱步,显得比我还激动。“高振邦,我问你,你要是不回去,那个叫程素华的,是不是就没命了?”

我点点头。

“那不就结了!”她一拍大腿,“你救了她一条命!这是天大的好事!至于你当时心里是咋想的,害怕了,胆怯了,那不正常吗?你那时候才多大?十八九岁的孩子!谁上了战场不怕死?不怕死的那是傻子!圣人还有犯错的时候呢,你一个普通人,有点私心杂念,有啥了不起的?”

秀云的一番话,像一把重锤,狠狠地砸在了我的心上。不是砸碎了,而是把我心里那些盘根错节的、扭曲的、自我否定的东西,给砸得松动了。

我呆呆地看着她,这个跟我同床共枕了二十多年的女人。我一直以为她是个普通的家庭妇女,只会操心柴米油盐,没想到,她心里比谁都亮堂,比谁都懂道理。

“秀云……”我的声音哽咽了。

她走过来,把我紧紧地抱住,像哄孩子一样,轻轻地拍着我的背。“没事了,都过去了。把心里的石头放下吧。你不是懦夫,你是我李秀云的男人,是高远的爹,你是我心里顶天立地的大英雄。”

那一刻,我再也忍不住,把头埋在她的肩膀上,像个孩子一样,失声痛哭。

这十年的委屈、煎熬、自我折磨,仿佛都在这一刻,随着眼泪,倾泻而出。

07

心里的石头落了地,整个人都感觉轻快了不少。第二天去上班,连那台C620的嘶吼声,听起来都顺耳了许多。

孙师傅看我气色不错,打趣道:“哟,老高,捡到钱了?满面红光的。”

我笑了笑,没多解释。有些事,自己想通了,比什么都强。

中午吃饭的时候,我做了一个决定。我要去见一见程素华。

这个念头一冒出来,我自己都吓了一跳。但很快,我就知道,这是必须要做的事。我不是要去邀功,也不是要去炫耀。我只是想去看看她,看看这个被我从死亡线上拉回来的人,现在过得怎么样。也算是,给我自己这十年的心结,画上一个句号。

更重要的是,为了孩子们。高远和晓燕,他们是无辜的。我不能因为我一个人的心病,影响了他们一辈子的幸福。如果这件事不摊开说清楚,它就会像一根刺,永远扎在我和程素华之间,也扎在两个孩子未来的生活里。

晚上回家,我把这个想法跟秀云说了。

她正在织毛衣,闻言停下了手里的活,想了想,说:“去见见也好。把话说开了,对大家都好。我陪你一起去。”

“不,”我摇摇头,“这是我一个人的事,我自己去面对。”

秀云看着我,眼神里有担忧,但更多的是支持。“行。那你自己拿主意。不过,去了之后,别硬撑着,该怎么说就怎么说。你记住,你没做错什么。”

我点点头,心里暖烘烘的。

我给高远打了个电话,让他帮忙约一下程晓燕的妈妈,就说,两家大人,该见个面,聊聊孩子们的事。

高远在电话那头高兴得不行,连声说好。他大概以为,我是想通了,要正式认可这门亲事了。

见面的地点,约在市里一家老字号的茶馆。

周末那天,我特意换了件干净的白衬衫,秀云还非要给我把皮鞋擦得锃亮。临出门前,她给我整了整衣领,说:“别紧张,就当是去见个老战友。”

我苦笑了一下。

茶馆里很安静,放着舒缓的江南丝竹。我提前到了,选了个靠窗的位子坐下。看着窗外车水马龙,心里却像暴风雨前的海面,看似平静,实则暗流涌动。

没过多久,高远和晓燕,陪着一个中年女人走了进来。

那个女人穿着一身得体的连衣裙,头发盘在脑后,虽然眼角已经有了皱纹,但眉眼间的清亮和恬淡,和照片上那个年轻的女兵,如出一辙。

她就是程素华。

我们的目光在空中交汇。那一瞬间,我感觉时间都静止了。

她的眼神里,先是疑惑,然后是惊讶,最后,是一种难以言喻的复杂情绪,像是激动,又像是恍然。她没有看我的脸,而是死死地盯着我的眼睛。

我知道,她可能认出我了。不是通过相貌,而是通过眼神。一个人的相貌会随着岁月改变,但眼神深处的东西,是不会变的。

“妈,这位就是高远的爸爸,高叔叔。”晓燕在一旁介绍道。

程素华没有说话,只是看着我,嘴唇微微颤抖。

我站起身,朝她伸出手,想说点什么,却发现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最终,还是她先开了口,声音有些颤抖,却很清晰:“是你?”

我点了点头。

她眼圈一下子就红了,她没有握我伸出的手,而是从随身的包里,小心翼翼地拿出了一个用手帕包裹着的东西。

她一层一层地打开手帕,里面露出来的,是那只已经变得光滑温润的木鸟。

“我找了你十年。”她说。

08

茶馆里很安静,只有我们这一桌,气氛凝重得像要滴出水来。高远和晓燕看看我,又看看程素华,满脸的困惑。

“妈,高叔叔,你们……认识?”高远忍不住问。

程素华没有儿子的问题,她的目光始终没有离开我,那目光里有太多我读不懂的情绪。她把那只木鸟推到我面前,说:“这些年,我一直把它带在身上。我就想,总有一天,能再见到你,亲口跟你说声谢谢。”

我看着那只木鸟,它比我记忆中要小一些,也更光滑。可以想象,这十年来,它的主人一定经常摩挲它。我的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酸甜苦辣,一起涌了上来。

“我……”我深吸一口气,终于下定了决心,“程大姐,其实,我今天来,不是为了听你这声谢谢的。我是来……跟你道歉的。”

“道歉?”程素华愣住了,晓燕和高远也面面相觑。

“对,道歉。”我迎着她的目光,一字一句地说,“当年,我不是什么英雄。我……我只是个懦夫。”

我把那天发生的一切,原原本本地又讲了一遍。这一次,比对秀云说的时候,还要艰难。因为这一次,我面对的是当事人。我没有丝毫隐瞒,从听到炮声的恐惧,到转身逃跑的狼狈,再到内心挣扎后的折返。我把自己剥得干干净净,像一个等待宣判的罪人。

我说完了,端起面前的茶杯,一口气喝干,茶水已经凉了,涩得我喉咙发紧。

我不敢看他们的反应,只是低着头,等待着审判的降临。

出乎我意料的是,茶馆里一片寂静。没有鄙夷,没有愤怒,甚至没有惊讶。

过了许久,我听到了程素华一声轻轻的叹息。

“我当是什么事。”她的声音很平静,甚至带着一丝笑意,“高同志,你把我想成什么人了?你觉得,我在乎的是救我的人是不是一个完美无缺的英雄吗?”

我猛地抬起头,不解地看着她。

她笑了,眼角的皱纹像一朵绽放的菊花。“在那个人人自危的时候,炮弹就在耳边爆炸,一个害怕得要死的年轻人,还能凭着良心回头,去救一个素不相识的人,那不是英雄是什么?”

她顿了顿,拿起那只木鸟,在手里轻轻抚摸着。“真正的英雄,不是不怕,是怕得要死,还愿意为别人往前走那一步。你做到了。对我来说,这就够了。”

“我这条命,是你给的。我女儿的命,也是你给的。没有你,就没有我们母女的今天。你心里那点所谓的‘污点’,在我这里,恰恰是你人性里最光辉的地方。因为它证明了,你不是一个麻木的战争机器,你是一个有血有肉、会害怕、但更会选择善良的普通人。”

她的话,像一道温暖的阳光,照进了我心里最阴暗的角落。那块压了我十年的巨石,在这一刻,被彻底击得粉碎。

我看着她,这个通透、豁达的女人,眼泪再也控制不住,顺着脸颊流了下来。这不是羞耻的泪,也不是痛苦的泪,而是释然的泪。

旁边的高远和晓燕,也听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晓燕的眼睛红红的,她站起来,走到我面前,深深地鞠了一躬:“高叔叔,谢谢您。您永远是我和我妈妈的恩人。”

高远也走过来,扶住我的肩膀,他的手很有力,声音里带着一丝哽咽和自豪:“爸,您是我心里的英雄,一直都是。”

那一刻,我所有的心结,都解开了。

09

从茶馆回来,我感觉自己像是换了个人。天还是那片天,路还是那条路,但看什么都觉得顺眼。

周一回到厂里,马卫国又在车间里开现场会,主题还是换设备的事。他唾沫横飞地讲着新设备的种种好处,讲着“成本”和“效率”,把我们这些老师傅说得一无是处。

以前,我听到这些话,肯定会火冒三丈,当场跟他理论。但今天,我只是静静地听着,心里异常平静。

等他说完了,我才不紧不慢地走上前,拍了拍我那台C620,对他说:“马厂长,你说得都对。这台机器是老了,效率是低了。我们这些老师傅,脑子也确实没你们这些年轻人转得快。”

马卫国一愣,大概没想到我今天会这么“服软”。

我话锋一转,继续说:“但是,有些东西,是新机器代替不了的,也是钱买不来的。我们管它叫‘手艺’,也叫‘良心’。这台机器,在我师傅手里,能加工出精度误差不超过一根头发丝的零件。在我手里,差一点,但也能保证厂里最精密的活不出岔子。这不是靠机器的参数,是靠人跟机器的磨合,靠的是几十年传下来的经验和感觉。”

我的声音不大,但车间里很静,每个人都听得清清楚楚。

“你要换机器,可以。你要我们这些老师傅下岗,也可以。长江后浪推前浪,这是规律,我们认。但是,我只求你一件事,别把我们厂几十年攒下来的‘魂’给换没了。这个‘魂’,就是做人要讲良心,做东西要对得起手艺。”

说完,我没再看马卫国的脸色,转身回到了自己的工位上,拿起了工具。

那天下午,车间里的气氛有些不一样。好几个年轻的徒工,都主动过来,向我请教一些技术上的难题。他们以前,都觉得我们这些老师傅思想僵化,跟不上时代。

马卫国最终还是换了新设备,但他也做出了一些让步。他保留了我们车间两台最关键的老机床,作为“技术攻关”专用。并且,他还采纳了我的一个建议,成立了一个“师带徒”的技术传承小组,由孙师傅和我牵头,把我们的手艺,系统地教给年轻人。

我知道,我改变不了一个时代,也改变不了一个唯利是图的厂长。但我守住了自己的底线,也为厂里留下了一点念想。这就够了。

没过多久,我向厂里递交了提前退休的申请。我想好了,不等厂里来“请”我,我自己走。我想用剩下的时间,做点自己想做的事。

秀云很支持我。她说:“退了好,你这辈子太累了,也该歇歇了。以后,你想干啥就干啥,我陪着你。”

我跟孙师傅商量了一下,我们俩准备合伙,在厂子附近开个小小的机械加工铺。不为挣大钱,就为了把这门手艺传下去,也为了给那些被新时代淘汰的老伙计们,找个能喝茶聊天、摆弄机器的地方。

10

半年后,高远和晓燕订婚了。

订婚宴就摆在我们家,没请外人,就是我们两家人。秀云和程素华在厨房里忙得不亦乐乎,两个亲家母好得跟亲姐妹似的,有说不完的话。我和高远,陪着孙师傅,在客厅里喝茶。

我的那个小加工铺已经开起来了,生意不好不坏,但每天都过得很充实。很多被厂里辞退的老工友,没事就喜欢来我这里坐坐,我们一起研究图纸,摆弄零件,日子过得比在厂里还舒心。

屋子里,充满了饭菜的香气和家人的欢声笑语。

我看着墙上,高远和晓燕的订婚照,照片上,两个孩子笑得灿烂。在照片旁边,摆着一个精致的玻璃罩,罩子里,放着那只小小的木鸟。

它不再是我羞耻的印记,也不再是程素华感恩的信物。它成了我们两家人缘分的见证,一个连接着过去、现在和未来的纽带。

程素华端着一盘刚出锅的红烧鱼走出来,笑着说:“亲家公,别光喝茶啊,快尝尝我的手艺。”

我笑着站起来,接过盘子:“好嘞,看着就香。”

阳光透过窗户,洒在饭桌上,给每一道菜都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晕。我看着眼前这和睦温馨的一幕,心里充满了前所未有的平静和满足。

战争的创伤,时代的变迁,人性的挣扎……所有的一切,最终都融化在了这浓浓的烟火气里。

我举起酒杯,对着大家说:“来,为了我们的今天,也为了孩子们的明天,干一杯。”

“干杯!”

清脆的碰杯声中,我看到秀云在偷偷抹眼泪,程素华在欣慰地笑,高远和晓燕正头挨着头,说着悄悄话。

我想,这大概就是生活最好的样子。普通,平凡,但真实,温暖。

一个人的高贵,不在于他是否完美无瑕,而在于他能否在认清了生活的真相和人性的软弱之后,依然选择善良,选择坚守,选择热爱。

我很庆幸,我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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