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近期确实面临了关于其“H”商标的争议。华为的“H”商标在中国被香奈儿(Chanel)提出异议,认为华为的商标与香奈儿的商标相似,可能会引起消费者的混淆。这一异议案件在中国商标评审委员会进行了审理。
根据公开信息,华为的“H”商标最初是在2013年注册的,用于手机、通信设备等商品上。然而,香奈儿认为华为的商标与香奈儿在2010年注册的“H”商标相似,且香奈儿的商标已经在中国市场上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在审理过程中,华为提出了自己的观点,认为其商标与香奈儿的商标在视觉、听觉和含义上都有明显的区别,不会引起消费者的混淆。此外,华为还提供了大量证据证明其商标在中国市场上的使用和知名度。
最终,中国商标评审委员会在综合考虑了双方观点和证据后,驳回了香奈儿的异议请求,维持了华为的“H”商标注册。这意味着华为的“H”商标没有因为与香奈儿的商标相似而丢失。
至于华为与安德玛之间的争议,这可能是另一起商标纠纷。不过,目前没有具体信息表明华为的“H”商标与安德玛之间存在直接关联。因此,关于华为的“H”商标差点丢失的说法可能存在误解或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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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才从与香奈儿的商标纠纷中抽出身来,就又遭遇和安德玛商标官司,华为这是被“水逆”撞了腰?
华为“H”商标被围堵?
2017年,华为向欧盟知识产权局申请注册“华为智慧生活”标志,指定使用在计算机硬件上,该标志看起来像两个U上下交叉构成了华为的首字母H。

随后,香奈儿认为华为的“双U”商标与其“双C”商标高度相似,对该商标开始了四年的“围追堵截”。
4月21日晚,欧盟综合法院裁定,华为申请注册在计算机硬件产品上的商标与香奈儿的商标不会造成相关消费者混淆误认,香奈儿再次败诉。

一个卖奢侈品的“贵妇”和一个搞技术的“直男”闹了四年不愉快,最后直男“吵赢”了,国外的商标官司暂告一段落,国内的商标纠纷仍在上演……
因“撞脸”运动品牌安德玛商标,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了华为申请注册的一件图形商标。

检索发现,华为曾在2017年9月申请注册第26522076号图形商标,引证商标为安德阿镆有限公司(安德玛)2010年申请,2014年被核准注册的第8541511号图形商标。

2020年7月,该商标被部分驳回,指定使用在智能手机、网络通讯设备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指定使用在其余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一审:华为“H”商标被部分驳回
华为哪能接受这个结果,于是在法定期限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了上诉。
法院一审认为,该商标与部分引证商标均为纯图形商标,设计风格、整体视觉等方面相近,该商标与引证商标构成近似,驳回华为的诉讼请求。

一审败诉后,华为继续上诉,北京市高院二审结果也于近日公开。
据判决书,华为商标外围是圆圈,里面是2个“U”拼接成字母“H”,代表着华为公司的主标“HUAWEI”首字母。

而引证“安德玛”商标由“Under Armour”首字母“U”和“A”相交而成,通过在25类服装等商品上使用,中国消费者已将该图形与“安德玛”对应识别。
二审:两商标不构成近似
北京市高院经审理认为,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构图理念,设计风格、整体外观以及相关公众的识记均有差异,
二者若使用在可下载的计算机应用软件等第9类商品上可以区分,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未构成近似商标。

最终,北京市高法院判令,国家知识产权局就华为针对该商标提出的驳回复审申请重新作出决定,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一部分国内网友们在知晓此事后发出疑问,“前有法国高奢品牌香奈儿,后有美国高端运动品牌安德玛,为啥都爱“碰瓷”华为?”

碰不碰瓷不敢随意揣度,背后的商标问题才更值得一提。
不管是香奈儿还是安德玛,华为“H”商标被驳回多是因为“商标相似”。
商标法有明确规定,商标申请人与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注册的或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商标相同或近似+商品同一种或类似”自然就成了商标能否成功注册的关键,但商标近似有时候并非单一因素导致,还需要综合分析。

所以,这里建议商标申请人在申请注册商标时,一定要做好功课,比如:该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是否侵犯他人在先权利、是否与其他商标构成相似商标等。(图片来自中国商标网截图及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