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曝,二手平台员工价销售快销品牌服装,疑为内部员工偷盗黑幕!

惊曝,二手平台员工价销售快销品牌服装,疑为内部员工偷盗黑幕!"/

这种情况下,二手平台上的“员工价”销售涉嫌偷来的快销品牌服装,属于违法行为。以下是对这一事件的几点分析和建议:
1. "法律层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二手平台销售偷来的服装,涉嫌构成盗窃罪。
2. "平台责任":作为二手交易平台,应加强对平台上商品来源的审核,确保交易的合法性。若平台对偷盗商品的流入存在失职行为,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消费者权益":消费者在购买此类商品时,可能会面临以下风险: - 财产损失:购买偷来的商品,一旦被查获,消费者可能面临财产损失。 - 信用风险:二手平台上的交易往往需要消费者先付款,若平台无法保障交易安全,消费者信用将受到威胁。 - 法律风险:若消费者明知或应知商品来源非法,仍进行购买,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4. "建议": - 消费者在购买二手商品时,应仔细核实商品来源,尽量避免购买来源不明的商品。 - 平台应加强对平台上商品来源的审核,提高对偷盗商品的打击力度。 -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二手平台的监管,确保交易合法、安全。
总之,二手平台销售偷来的快销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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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品牌服饰因产品性价比高、款式更新快,受到市场欢迎。为给进店选购的顾客提供更舒适的消费环境,这类服饰快销品牌门店面积大都不小,能容纳大量顾客同时选购,店员忙于收拾摆放被顾客试穿过的衣物,无暇关注店内情况,不法分子便钻这个空子实施盗窃。近日,一个流窜全国十余个城市,专门对服饰快销品牌门店实施盗窃的四人团伙在常州落网。

2023年,没有经济来源的刘某在哥哥那儿了解到一个赚钱的门路:去服饰快销品牌门店偷衣服,再低价转卖出去。刘某特意定制了一个用于盗窃的背包,按照哥哥教的方法,刘某背着背包进店,拿了衣服后,避开店员,将衣服装进背包,再带出门店。偷来的衣服,刘某全部挂到二手平台售卖。

2023年3月,刘某上班时结识的朱某询问刘某有没有什么赚钱的门路,刘某便将盗窃服装再转卖的办法告知朱某。为了赚钱,朱某决定加入刘某的盗窃队伍。与此同时,有了同伙的刘某改变了原先的盗窃策略,他与朱某二人分工,由刘某拍摄某服饰快销品牌店内的衣服照片,上传至二手平台,谎称内部员工价售卖,客户下单确认所需衣服的尺码、颜色等信息后,由朱某背着刘某定制的背包,前往门店内有针对性地实施盗窃,朱某得手后,找到最近的快递柜,直接将偷来的衣服寄出,形成盗销“一条龙”。

2023年8月,张某、雷某陆续加入刘某的盗窃团伙,与朱某一同负责进门店实施盗窃。

2023年8月底,常州某服饰快销品牌门店在清查店内库存时,发现衣物失窃,遂报警。通过调取店内监控,公安机关很快便研判出朱某、张某、雷某三人存在作案嫌疑。2023年9月,实施盗窃的张某、雷某、朱某与负责销售的刘某陆续被警方抓获。

案件于今年1月移送新北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检察机关审查查明,2023年3月至9月间,该4人团伙流窜全国12座城市盗窃某连锁服饰快销品牌门店共计46次,其中,刘某、朱某参与全部盗窃,张某、雷某参与10起盗窃。

承办检察官张彦婷认为,刘某、朱某、张某、雷某四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多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4年4月26日,新北区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2024年5月7日,法院考虑到刘某、朱某、张某、雷某具有已赔偿被害单位经济损失等情节,分别判处四人二年至十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至六千元不等的罚金。

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在二手交易平台购物时,一定要知晓商品的正当来源途径,必要时可以要求商家提供进货或者出厂证明。牢记‘便宜没好货’,贪图便宜购买到的可能是他人犯罪所得赃物,不仅会在赃物被警方追回时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更严重的是,明知是赃物还收购的,有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扬子晚报网/紫牛新闻记者 刘浏

校对 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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