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来分析一下这个情况,并基于事实进行阐述。
"核心事实:"
1. "行为:" 某主播及其团伙生产和销售仿冒奢侈品牌项链。
2. "销售渠道:" 直播间。
3. "侵权性质:" 假冒注册商标(生产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4. "结果:" 主播及其团伙被追究刑事责任,并被判处有期徒刑。
"法律分析:"
1. "假冒注册商标罪:" 这是中国的刑事犯罪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有下列行为之一,非法经营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非法经营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
(二)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
(三)伪造他人注册商标,或者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并销售该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
(四)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
在直播间销售仿制奢侈品项链,属于上述第三项或第四项行为,即“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如果销售金额(非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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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某是某短视频平台拥有超过300万粉丝的网红主播,其直播间以售卖服装为主。2022年11月的一次直播中,汪某结识了自称有仿制克罗心品牌项链渠道的徐某。汪某与其丈夫管某商量后,决定由汪某提供价值11万元的正品克罗心项链供徐某仿制,由徐某寻找仿制渠道。徐某则辗转联系上了齐某、龙某,最终由龙某联系珠宝加工人员根据正品项链进行仿制,同款手提袋、包装盒、鉴定证书一应俱全。2023年1月,定价1.65万元每条的高仿项链在汪某直播间开始售卖。短短一个多月,汪某、管某通过徐某、齐某订购并由龙某具体仿制的假冒克罗心项链合计42条,实际出售41条,销售金额共计67.65万元,汪某、管某非法获利8万元。
2023年4月,一位自称买到假项链的女士向公安机关报案。2024年1月24日,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汪某、管某等五人结伙,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依照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分别对五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九个月至三年三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不等。判决作出后,各被告人均未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作者:余建华 李怡笑
来源: 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