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购买实木家具,这几项注意事项不可忽视!

购买实木家具确实是很多人的选择,因为它环保、有质感、经久耐用。但市场上实木家具种类繁多,材质、工艺、价格差异很大,确实需要多加留意。以下是一些关键的提醒事项,希望能帮助你避坑:
"1. 明确实木类型与等级 (Identify Wood Type and Grade):"
"实木≠纯实木/原木:" 这是最大的误区!要问清楚是“纯实木”还是“实木复合”。纯实木指的是家具的主要结构和框架是实木,表面可以是原木或贴木皮。实木复合则包含人造板(如刨花板、密度板)和实木部件。 "木材种类繁多:" 不同木材的硬度、纹理、价格、稳定性都不同。常见的有橡木、白蜡木、胡桃木、松木、榉木、水曲柳等。要了解你想买的木材特性,以及它是否适合做你想要的家具类型(例如,松木较软,适合沙发;橡木、白蜡木较硬,适合床、柜)。 "注意等级:" 同一种木材也有等级之分,如一级品(最完整无瑕疵)、二级品(有少量轻微瑕疵)等。价格自然不同,购买时要看是否符合你的预期和预算。
"2. 仔细检查木材质量与工艺 (Examine Wood Quality and Craftsmanship):"
"看纹理:"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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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严宇静 秦艳

排版|严宇静

责编|陆慧

为切实规范实木家具市场,督促企业诚信经营,市消保委组织开展了“实木家具消费社会调查”活动,向社会公开征集部分近年来在本市购买的实木家具,提供免费权威检测,以了解实木家具市场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本次社会调查于7月启动报名,共收到百余位消费者的报名申请。经过对消费者基本信息、家具购买凭证等报名材料的初步筛选,共征集到55位消费者提供的59件实木家具样品(56件购自于实体商场,3件购自于网络或电视销售平台),涉及17家商场、47家企业。

市消保委家具专业办于8月初组织相关专家和检测机构工作人员赴消费者家中,对消费者购买的实木家具产品进行检测,并对照合同或订单上标称的材质进行核查。经过初步查验,判定18件样品的材质与标称一致。针对目测查看无法得出结果、需要进一步检测的41件家具产品,由检测人员现场封样,送往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进行材质检测。

经过检测机构对41件实木家具样品的抽样检测,结果显示,13件样品的检测材质与标称材质一致,加上18件未被送检的样品,包括上海卓卡家具有限公司(北欧e家)、艺尊轩等26家企业生产销售的共计31件样品检测材质与标称一致。28件样品的检测材质与标称不一致。

商家不规范经营主要表现

本次社会调查通过对实木家具的检测,和相关购买凭证的校对,发现目前本市实木家具行业中,商家不规范经营现象普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主体不清

调查中发现,家具企业经营主体混乱、授权代理不规范等情况较为突出。部分商家的实体店店招与实际经营企业不相符。有的商家实为个体经营户或授权经销商,但在其经营场所并未公示相关授权代理资质,以及家具生产企业的相关信息,提供给消费者的相关凭证中也无法体现销售主体的明确信息。本次社会调查中,消费者提供的家具订单、发票上的经营者信息与实际经销企业一致的仅占43%

2. 约定不明

在家具消费过程中,按照消费习惯,商家与消费者签订合同的情况并不多见,商家一般会以订货单的形式与消费者约定商品信息和其他定制要求。但是,调查发现,多数商家的订货单不够规范,商品材质标识部分存在虚标、乱标甚至不标的情况。本次调查中,商家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和规范标注商品基材、辅材的比例仅为53%。

3. 发票不开

发票是消费者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的重要凭证。然而,本次调查发现,商家不提供发票的情况比较普遍,仅27%的消费者表示商家开具了发票。而在开具发票的商家中,能够在发票上注明家具材质信息的比例为0

标称材质不一致的主要表现

根据检测,标称材质不一致的情况主要表现为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规范标识等情况。

1. 以假充真

检测发现,有2件送检家具样品存在以人造板冒充实木的情况。

例:消费者徐女士称其于2015年12月在上海超申木器制品厂店铺购买5件家具,总价为11000元。订货单标称产品“门面为橡胶木、其他为实木、后背樟木”。检测机构对床边柜进行抽样检测,其抽斗底板和旁板分别为胶合板和密度板。(橡胶木市场参考价2000元/立方)

2. 以次充好

检测中,涉及9家家具厂商的11件样品存在以低价木材冒充高价木材的情况。

例:消费者林先生称其于2016年6月在上海悟博商贸有限公司一分公司位于广中路的经营部购买了桌子、衣柜、床等4件家具,总价为47000元。订货单上显示其所购家具材质为酸枝(微凹黄檀)。经对八仙桌的抽样检测,发现其抽斗底板后端实为刺猬紫檀。(酸枝市场参考价10万元/吨,刺猬紫檀市场参考价8000元/吨)

3. 标识名称不规范

调查发现,15件样品的材质标识未使用国家规范名称,不符合相关规定。

例:消费者陆先生称其购买了一套实木家具,其木床材质标称为胡桃木。但是根据国家木材名称的相关标准,没有胡桃木这一名称。

上海家具行业诚信经营公约

记者了解到,为积极响应和参与国务院开展的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活动,同时为了深化行业2016-2017年度诚信评价活动。上海市家具行业协会积极响应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倡议,联合优秀品牌企业与商场,发布《上海家具行业诚信经营公约》。本公约遵循自愿、自律、公开原则下,规模、规范、品牌企业与商场带头在维护市场秩序、诚信经营行为等方面,以此自律,在行业内起到积极的领头作用。

1、严格产品标识标注。按照《上海家具行业产品标识标注规则》的规定,规范标注各项信息(包括品名、产地、生产商/经销商名、基材、面料、辅料、漆质、规格、价格等)。基材、辅材等信息要使用国家规范名称。

2、严格合同订单签订。以《上海市家具买卖合同》与《上海市家具定作合同》为范本,完善合同、订单内容,对涉及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事项作明确约定。

3、严格销售主体公示。厂家直销须有明确厂方标注,代理经销需公示营业执照、代理授权书等代理商标注。确保上述信息在厂家公开渠道可查询、可追溯。

4、严格材料环保要求。要从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的角度,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材料环保方面的相关要求和公益规范,并做到送检材料信息公示。

5、严格售后赔付保障。加入本《公约》的品牌企业,在《公约》内履约商场中若出现违反上述内容及其他国家及地方法规的售后问题,由所在商场按照《消法》规定,启动品牌保证金机制,执行问题产品先行赔付,并接受市消保委等部门及行业协会检查监督,保障消费者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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