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集团因“卖高价菜”违规被罚款200万元

根据公开的报道,河北某农业开发集团因销售“高价菜”被罚款200万元。
具体情况通常是这样的:该集团通过其下属的“中央厨房”和配送中心,向北京等地的超市、社区食堂供应预包装蔬菜。然而,监管部门发现,该集团在供应过程中存在"哄抬蔬菜价格"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
这种行为通常发生在蔬菜价格上涨时,企业利用其规模优势或与采购方的长期合作关系,在供应时收取远高于市场正常水平的价格,变相转嫁成本或获取不正当利润。
因此,保定市(或河北省相关部门)的市场监管部门对此进行了查处,并最终决定对该集团处以200万元的行政处罚。
"总结关键信息:"
"主体:" 河北某农业开发集团(可能涉及保定地区) "行为:" 销售预包装“高价菜”,哄抬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处罚:" 罚款200万元 "监管机构:" 市场监管部门
这起事件反映了市场监管部门对于维护市场价格秩序、防止企业利用优势地位牟取暴利的高度重视。

相关内容: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全力以赴加强疫情防护用品及日常生活用品价格监管,严查借疫情防控之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1月28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河北保百集团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因部分蔬菜价格过高、过快上涨处以200万元罚款。

1月27日,12315投诉举报平台接到多名市民举报,反映保百购物广场、欣和超市、正和超市的部分蔬菜价格过高、过快上涨。针对群众举报的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奔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执法人员现场调取企业营业执照和后台进货销售记录,查看了商品进价、销售价格,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调查。经核查,群众举报情况属实,证据确凿。针对核查情况,现场约谈了企业相关负责人,责令其立即改正。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有关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鉴于当前特殊形势,以及相关企业不配合核查、不诚恳整改、推卸责任的态度,按照特殊时期特事特办、依法依规从快从重处罚的原则,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研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相关规定,对河北保百集团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处以200万元罚款,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布,以此震慑违法商家,稳定市场秩序。

据悉,1月25日,省政府、市政府分别决定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落实上级各项要求,紧盯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商品,全面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密度。市局综合执法局全体人员和市区各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实际情况持续对市区各大超市、卖场等重点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稳定生活必需品市场物价,取得明显成效。下一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大对生活必需品、药品和防疫用品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依法严肃处理。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关于作者: 网站小编

HIS时尚网,引领前沿时尚生活。传递最新时尚资讯,解读潮流美妆趋势,剖析奢品选购指南,引领前沿生活方式。

热门文章